中国对野生动植物走私违法犯罪零容忍

2013-10-09 09:46:00         来源:人民政协网     浏览次数:

  今年7月至9月10日,海关缉私部门刑事立案走私濒危物种及其制品35起,涉案价值3.58亿元。海关总署缉私局副局长许文荣13日表示,中国以实际行动来证明,我们对野生动植物走私违法犯罪是零容忍的。

  “拿什么拯救老虎、大象、鲨鱼、红木……”许文荣在海关总署网站就濒危动植物保护接受在线访谈时介绍,今年7月份开始,由海关、林业部门采取统一行动和专案经营相结合的方式,将打击濒危物种走私作为重点领域之一,予以严厉打击,取得积极成果。而近年来,海关缉私部门先后会同相关国际组织和主管部门,先后开展了打击濒危物种走私的“老虎行动”、“旋梯行动”、“类人猿执法行动、“捕食行动”、“希望行动”,以及飞鹰行动、南方二号行动、国门之盾行动、打击水生野生动植物犯罪专项行动等。其中,因为最近这几年,老虎、犀牛、大象、穿山甲这几种濒危物种走私特别厉害,而且主要走私地在亚洲,2013年初,海关在国家濒管办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眼镜蛇行动”。这是我国首次牵头组织的跨部门、跨国、跨洲联合缉私行动。有22个国家参加,查获了大量走私的象牙等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仅是我国就出动了警力1万多人次,查获走私濒危物种案件近80起,处理违法人员90多人,缴获大量濒危物种及其制品,所查获的案件数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数均占行动期间全球查获案件数和逮捕嫌疑人数的1/3以上。“这次行动的目的性极强,就是针对老虎、犀牛、大象、穿山甲等濒危野生动物的走私,中国以实际行动来证明,我们对野生动植物走私违法犯罪是零容忍的。”许文荣说。

  另据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巡视员周亚非介绍,我国于1981年缔结《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根据公约,人们比较熟悉的一些动物如老虎、大象、犀牛、穿山甲、羚羊等,植物如紫檀、红豆杉、兰花、仙人掌等都被列入了管制的范围。

  据了解,由于《公约》只对国家有约束力,对企业或者个人没有约束力,所以如果是企业或者个人违反了《公约》规定,就要依靠各个国家的相关国内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对于从事走私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的犯罪嫌疑人,依照刑法最高可以处以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8月份,海关缉私部门查处走私濒危物种及其制品刑事立案85起,同比上升了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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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提示

  一、无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无证携带象牙纪念品等濒危物种制品出入境均属违法行为。

  二、虎骨麝香膏绝对禁止国际国内贸易。

  三、公约对过境货物以及外交人员不予豁免。过境的以及外交人员携带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也需要凭证运输,否则依法查处。

  四、并不是他国让卖的,我国就让进。在国外购买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绝大多数都是不能带回来的,只有极少数物种在取得该国公约管理机构核发的出口许可证以及我国核发的允许进口证明书后,才可以带回国。从海关执法实践来看,常见的非法携带的野生动植物制品主要有:象牙、犀角、干海马、穿山甲片、虎豹狼皮张、砗磲、大凤螺、海龟标本、鳄鱼、蟒和巨蜥皮制品、玳瑁制品、沉香木片或粉,也包括熊胆、麝香、石斛、贝母、肉苁蓉、西洋参等中药材。

编辑:zhu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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