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射阳县海通镇通港路、兴海路、闸北路绿化工程
射阳县海通镇通港路、兴海路、闸北路绿化工程已由海通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资金来源自筹。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射阳县海通镇通港路、兴海路、闸北路
(二)工程内容:本工程共一个标段,其中通港路部分包括规划绿化带38座、道芽及苗木栽植;兴海路部分包括苗木栽植,全长约 570米 , 8米 间植;闸北路部分包括苗木栽植,全长 680米 , 6米 间植。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工程估算价: 约43万元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工期要求:约30日历天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五)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三、 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 付款方式:5:3:2模式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结清剩余工程款。
五、诚信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诚信金数 额:2万元;
(二)诚信金交纳时间:投标报名前;
(三)诚信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四)“诚信金”专户帐户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2、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3、帐 号:1109630109000158558
(五)投标保证金数额:8000元;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八)保证金专户: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号:110963010900015855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请注明工程名称),交纳方式:一律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否则一律无效;
(九)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诚信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十)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十一)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六、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八、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0日 至 2013年5月1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从基本账户汇出的“诚信保证金”进账单。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九、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告发布时间: 2013年5月10日 至 2013年5月16日 。
招标人: 射阳县海通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 陈晓军
地 址: 海通镇
联系人: 严家兵
联系电话: 1309219769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射阳县人民东路与海都路交界处(邮政枢纽中心南侧)
联系人: 李凯华
电话: 0515—8217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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