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湿地保护 生态补偿机制亟待建立

2013-03-07 09:17:0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

  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湿地生态保护成为热点问题。代表们指出,我国亟待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尤其是对于湿地要更加重视,同时呼吁加快湿地保护立法。

  湿地保护成“两会”热点

  烟波浩渺的鄱阳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是亚洲最大的候鸟越冬地。然而,如今鄱阳湖水清了、鸟多了,但湖区群众却仍未摆脱贫困,许多湖区群众为了生计不得不另谋出路。这样的尴尬局面仅仅是我国湿地保护区的一个缩影。

  湿地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来自民进中央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我国已有超过50%的自然湿地得到了有效保护,已建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550多处,国际重要湿地41处,国家湿地公园近300处。

  但是,相对其他生态系统,湿地依然是一个被破坏极其严重、功能急剧退化的生态系统。全国政协委员张宁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湿地保护法的提案》指出,中国湿地历经长时期开垦利用,遭到严重甚至毁灭性的破坏。大面积自然湿地的永久消失,湿地水资源污染和不合理利用等,已经造成了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持续退化,进而威胁着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

  农工党中央关于《完善湿地生态补偿政策,建立湿地保护长效机制》的提案指出,近40年来,湿地资源破坏非常严重。据调查,我国沿海累计丧失湿地20万公顷,占全部沿海湿地的50%;长江中下游地区丧失湖泊面积10万公顷,洞庭湖、三江平原过去50年湿地分别减少40%和64%。目前我国有15块国际重要湿地由于缺水而面临着被列入国际《湿地公约》“黑名单”的巨大风险。

  为进一步保护湿地,2009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启动湿地生态补偿试点。2010年,财政部建立了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专项资金。2011年10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尽管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都实施了一些湿地生态补偿政策,但与长效可持续的生态补偿机制还有很大的差距。农工党中央提案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目前湿地保护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家没有建立系统的生态补偿法律框架,对湿地的生态功能服务价值认识严重不足,湿地生态补偿没有得到高度关注;二是湿地生态补偿范围和依据不清晰,生态补偿标准严重偏低,生态补偿力度严重不足;三是目前的生态补偿都是以项目的形式投入的,没有形成长效的投入机制;四是对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的行为没有经济惩罚机制;五是湿地补偿资金来源单一,市场性补偿机制缺乏。

  湿地保护应加快立法进程

  全国政协委员张宁认为,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迫切需要有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与法律制度予以保障。

  众所周知,湿地涉及多种类型土地资源,如沼泽、湖泊、滩涂、河流等。因此,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林业、农业、环保、海洋等部门都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湿地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然而,湿地是涉及土地、水域、野生动物、航道、农田等的综合体,普遍存在多部门交叉管理现象,不利于将湿地及其生态系统作为统一整体进行管理。

  张宁认为,虽然中国现行法律已经引入湿地概念,但其中没有一部明确给出湿地概念的法律定义。也就是说,尽管按照湿地的科学概念和分类,它包括非常多样和宽泛的内容,但是从法律层面上考证,湿地究竟指什么?它的概念和外延是什么?作为特定的法律调整对象,需要调整的范围和边界是什么?目前都尚未予以明确。

编辑:ljing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江西成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

  近日,江西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成立,聘请复旦大学教授陈家宽担任顾问。本届专家委员会由来自生态环境、气象、土壤、地理、监测、动植物保护等各个领域的31名专家委员组成,其中外省专家7名。【详细】

海口市湿地保护协会成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详细】

我国湿地保护率达49.03%

  湿地通常是指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中国的湿地资源丰富,城镇湿地发挥着洪水控制、水源供应、废物处理、绿色空间和生计来源等多种功能,是城市重要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承载着城市丰厚的人文积淀,为宜居城镇创造条件。【详细】

天津五大工程推动湿地保护与恢复

从天津市林业局获悉,今年起至2025年,本市将通过实施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历史遗留清理工程、生态移民工程、土地流转工程、生态补水工程、湿地修复工程,推动全市湿地保护与恢复,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共赢。【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