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荷园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明市荷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明发改投资 [2013]23 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梅列物流园区(德安窠)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6863.3平方米、框架结构,工程投资约34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室外附属工程、边坡支护、消防工程及暖通工程(不含设备)。;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根据明建筑字[2011]187号、明建筑 [20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已进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A类施工企业。根据明建筑〔2011〕97号《关于公布2011年度外来施工企业及其建造师驻明备案登记名单的通知》的规定,非三明市行政区域内法人注册的外来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拟派建造师应从入选备案登记名单的人员中委派,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2 月 27 日至 2013 年 3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或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闽建筑 [2009]16 号)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3年3月12日上午9:00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3月1 2 日上午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 ;在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下洋会展中心四楼,邮编: 365001 ;
电话:0598-510030;
联系人: 刘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工 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06号4幢 ,邮编:365001
电话: 0598-8592036 ; 传真:0598-8592036
联系人: 杨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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