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市云湖安置区绿化工程
1 、招标条件
宜兴阳羡茶文化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云湖安置区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现已落实。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约 480万元;
2.2结构类型: /
2.3招标范围:绿化施工
2.4标段划分: 壹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竣工2013年 1月 31 日至 2013年 5月 30 日
2.7合同估算价:约4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施工资质叁级及以上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绿化项目经理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每位投标人可对上述1个标段投标。
4 、资格审查条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执行,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8)宜兴市内企业持有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9)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的《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详见宜建(2010)128号文件);
(10)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内企业)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的《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宜兴市外企业)④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 (或宜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 ⑤《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⑥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中交费证明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证明不予认可)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⑧授权委托书⑨投标保证金票据。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
7 、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8 、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3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投标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8.4报名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有同时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有隐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8.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7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宜兴市招投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2 年 12 月 31日至2013 年 1月 7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评标办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招标人:宜兴阳羡茶文化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宜兴市新城路256号
邮政编码:214200 邮政编码:214206
联 系 人: 联 系 人:赵娜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0-80321961-8007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0510-80768600
附件:云湖安置区绿化工程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按以下顺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工程采用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选择中标人。
(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凡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三)评标细则
1、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审查列出过高过低的投标价格,并对其重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2、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不少于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若存在报价相同情况,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4、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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