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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市珠光路(武安路至外环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2-03-27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江苏省高邮市珠光路(武安路至外环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YS201203018

  招标代理: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

  报名截止:2012-03-28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工程编号GYS201203018

  工程名称 高邮市珠光路(武安路至外环路)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财政

  工程地点高邮市珠光路(武安路至外环路)

  工程规模0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GYS201203018001绿化及绿化土方工程公开招标650.002012-04-28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1

  公告发布日期2012-3-22

  集中报名地点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集中报名日期2012-3-28从9:00到16:30

  投标保证金金额6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淮支行投标保证金帐号3210843601201000029283

  计划开工时间2012-4-28计划竣工时间2012-5-27

  公告开始时间2012-3-229:00:00公告结束时间2012-3-2816:30:00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满足:园林绿化工程二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1、高邮市珠光路(武安路至外环路)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2、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高邮市珠光路(武安路至外环路)。质量标准:合格。招标控制价:约650万元。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4月28日开工,2012年5月27日竣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30天。4、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标段内容:绿化及绿化土方工程。投标人可申请参加上述标段的投标报名。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3)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级:具备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含)以上或园艺师(含)以上职称。(4)企业具备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5)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手工程。6、申请人应具备的可选条件为:/7、报名申请人于2012年3月28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5时00分至16时30分,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2012年3月28日16时00分进行集中资格审查。8、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收检察部门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在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报名时不能提供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必须提供,未提供告知函的视为资审不合格。9、报名时须下列材料:(1)报名申请书原件(报名申请书格式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2)单位介绍信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5)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半年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手册和劳动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缴费清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项目负责人的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9)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其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10、各投标单位应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自行维护自己企业库,以便及时报名,资料不符合不得报名。报名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1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2、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加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发现借用或挂靠单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评标细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被确认为投标报价低于其笠党杀镜某?狻?o:p>

  1、技术文件的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分为可行与不可行,只定性,不作相互比较,对不可行的技术文件判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⑴与发包工程实际情况不符;

  ⑵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⑶按照投标人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者安全事故;

  2、经认定为不可行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答辩,被评定为不可行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高邮市武安路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225600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联系人张国选

  电话0514-84614267

  邮编2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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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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