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八大版图铺就2012科学发展之路

2012-01-01 08:42:20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浏览次数: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科学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但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需要进一步加强住房制度顶层设计的政策和理论研究;不少城市重地上建设轻地下管理,一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影响了城市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建筑市场秩序亟待规范,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些地方对建筑节能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依法行政还值得改进;系统内队伍建设、廉政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新的一年,总会给人带来新的希望。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2012年的8项重点工作,力争让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仍是重中之重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地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2012年,新开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并达到1/3主体结构基本完成、1/3进入楼层施工、1/3开始基础施工的水平。同时,各地还要抓好今年结转续建项目的建设,尽早形成有效供应,各市县要继续落实好信息公开制度,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项目开竣工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要确保资金和土地落实。中央安排的补助资金将比今年明显增加,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各地发行的地方债券筹集资金,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和地方债券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比重。要按照有关规定,继续落实好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缴土地出让金、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积极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探索鼓励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试点。推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的地区,可以统筹使用中央的补助资金。研究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试点范围。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会同有关部门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继续实行计划单列。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确需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公租房建设试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意试点方案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后,可以开展试点工作。

  ■严把规划设计、建材供应、施工和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住房质量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更加牢固地树立质量意识,并切实落实到工作当中,加强规划、设计、建材、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要严把规划关,切实做到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要尽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地段。要严把设计关,努力做到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造价不高质量优。要严把建材采购、验收关,杜绝不合格材料用在建筑工程上。要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建材和部品、部件采购、供应终身质量责任制度。要严把施工关,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确保施工质量过硬。继续实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标牌制度,有关负责人和参建单位负责人要负终身责任。要严把工程验收关,按户验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不得验收合格,禁止交付使用,并要追究责任、限期整改。

  ■完善准入分配机制,加强使用退出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细化有关管理规定,要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审核程序、轮候规则、配租配售过程和结果,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严肃工作纪律,健全纠错机制,防范和严查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及以权谋私等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与监察部联合进行检查。要强化使用管理,对于违反规定出售、转借、出租、闲置保障性住房的,要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收回。进一步健全完善退出制度,通过控制户型面积,引导保障对象在收入提高后自然退出;对租赁型保障性住房,要制订和实行有利于退出的动态租金标准;对购置型保障性住房,要按照合理分配收益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上市交易收益调节规定,消除牟利空间。

  ■认真抓好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水、电、气、路及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继续深入研究住房保障的政策和机制,逐步完善顶层设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总结推广各地在实践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推进住房保障法规建设。支持各地大胆探索,创新机制。

  加大村镇建设力度

  ■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的支持下,要提高中央补助标准。同时,加强建筑节能示范技术指导管理工作,完善危改农户档案信息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按照国务院指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抓好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研究制定镇和村庄规划指导意见以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开展优秀村镇规划示范活动。各地也要着力提高村镇规划编制质量,加强村镇规划实施管理,推动村镇健康有序发展。

  ■继续支持小城镇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扩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范围,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监管。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公布传统村落名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国家旅游局评定公布第三批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定不移

  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现行各项调控政策,不动摇,不放松。同时还将加强研究,完善制度,努力构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住房价格合理回归。

  ■继续落实地方政府对房价调控的责任,继续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负直接责任。各地要对2011年稳定房价工作进行总结,对没有完成年度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要按照国办发(2011)1号文件要求,由省级政府在2012年1月底前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严格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配合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合理控制房地产信贷总规模,保持个人购房贷款均衡投放。在遏制不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支持居民的合理购房需求,优先保证首次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一定要体现优惠政策。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堵塞“阴阳合同”导致的税收漏洞。

编辑:fengxia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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