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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城建展览馆行政办公楼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http://www.chla.com.cn 2011-07-28 来源:导航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7、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8、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工程承接核准手续;

  9、报名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10、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11、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12、未在沛县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本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沛县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投标报名活动,否则招标人予以拒绝;

  13、未在沛县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以上资料除提供原件外,并在报名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和副本贰份中分别装订复印件壹套。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七、请投标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1年8月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正阳路20号市政公司五楼),购买截止时间至2011年8月1日17时。

  八、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正阳路20号市政公司五楼)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九、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十、其他:

  1、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10分

  沛县住建局

  联系人:李居茹

  电话:0516-89646178

  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道春

  电话:0516-8964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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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hinainfos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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