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要注意新老建筑的整体和谐

2011-07-22 08:53:59         来源:新民网     浏览次数:

    日前,SOHO中国在微博上公布了外滩204地块的立体效果图,被众多网友指作“口琴”、“门板”、“云片糕”,并质疑这座将要耸立在外滩南端的建筑,风格迥异,难以融入外滩景观,或将破坏外滩建筑天际线。

  该项目位于外滩核心段的南端,毗邻外滩“万国建筑博览群”、城隍庙,地处外滩立体交通枢纽及游艇码头旁。但当媒体记者向项目所在的黄浦区求证时,相关部门却表示该地块并不在外滩历史风貌保护区范围内。

  昨天,该项目公示正式挂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不过,挂的位置相当“隐蔽”,新民晚报记者在网站上找了半天,最后还是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求助,才在首页的“网上公示”中的“其他公示”中找到《黄浦区204地块“外滩SOHO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公示时间是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4日,反馈意见截止期2011年7月31日。

  为获得该地块,SOHO中国付出了22.5亿元的代价,地方政府自然收益颇丰,该建筑的及早建成还能为当地政府带来楼宇经济的持续税源和众多就业岗位,对带动南外滩后续开发和周边土地销售也有标杆作用。但我们同时也应看到,外滩历史建筑群是上海开埠百年来最重要的城市地标,保护其风貌不受破坏同样也是当地政府必须尽到的责任。

  从该项目的地理位置看,无论是身处外滩,还是从北外滩、浦东远眺外滩全貌,都无法绕开这一巨型建筑。如果仅仅因其不在外滩历史风貌保护区范围内就忽视民意,轻易放松对其建筑风格的监管,项目一旦通过规划付诸实施,其对外滩地标的整体负面影响就可能延续百年。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专家高崎指出,“尽管不在外滩历史风貌保护区范围内,其建筑风格和开发强度上可有别于范围内的建筑,但它仍处于风貌协调区内,必须要与外滩主体环境相协调。”2004年,建设部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也已明确要求,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

  当然,一个城市也应允许和鼓励新风格建筑的涌现,但这种建筑多样化的追求首先不应以破坏城市原有的环境和谐为代价。

编辑:j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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