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十一五”时期宜居城乡建设回眸

2011-02-16 17:28:59         来源:西江日报     浏览次数:

  “十一五”时期,我市围绕创建宜居城乡的目标,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肇庆”建设,宜居城乡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先后被评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2010中国绿色城市”等称号。

  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加快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端州七、八路、星荷路、宋城路、黄塘路等道路的改造升级,星湖大道、信安大道等城市主干道路建成通车,波海公园、砚都大道、肇庆大道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全面完成城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二期工程,新城区建设初具规模。

  房地产规划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了一批设计新颖别致、园林特色鲜明、小区配套完善的优质房地产项目。“三旧”改造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端州龟顶新城等22个试点的“三旧”改造项目已动工,面积达2833亩,完成投资34.88亿元。实施了城区“美化、绿化、亮化”工程,牌坊广场改造一期工程、环星湖绿道网工程、七星岩东门广场建成并向市民、游客开放。鼎湖、高要、封开、怀集新城区建设成效明显,中心镇建设加快推进,城市(镇)化进程明显加快。

  城乡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水体质量稳定达标。投入4000多万元完成了星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成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8座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一县一厂”目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70%以上,完成了鼎湖广利涌综合整治,四会独水河综合整治工程效果明显并成功获得省摘牌,全市江河、湖库和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全面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分别比“十五”期末下降16.5%、9.14%,二氧化硫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空气优良以上天数保持在95%以上。

  实现端州、高要、鼎湖、大旺高新区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顺利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复查。“绿色肇庆”加快建设。建成绿道500公里,其中省立绿道105公里;造林绿化实现“三年灭荒”目标,完成造林更新面积142.44万亩,新建3个省级、5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和肇庆星湖湿地公园,创建绿色学校76家、生态示范村122个、生态示范乡镇2个,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7.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到15.15平方米,广宁县、高要市、怀集县等7个县(市、区)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四会市被授予国家“绿色小康县(市)”,封开县获得国家地质公园称号。

  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新农村建设迈上新水平,累计创建省卫生村1910个、省卫生镇5个、生态文明村2980个,创建省卫生村数量连续3年居全省首位。分别完成农村危房、泥砖住房改造11693户、310户。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8宗,受益人口55.93万人。完成镇通建制村和通500人以上大自然村的道路硬底化,累计完成农村公路硬底化3381公里。

 

编辑: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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