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第二十八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的商业、务摊点,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给予警告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条件,并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佝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编辑:心静自然凉
相关阅读
辽宁沈阳:世界最大泵道公园开园
沈阳国际泵道公园总投资约1亿元,总占地面积4.58万平方米,其中核心泵道场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共设置平地练习区、入门波浪道、小型初级道、大型初级道、标准泵道、腾跃道、自由式场地、碗池共9个赛道【详细】
京城最大绿肺温榆河公园18条道路“瘦身曲化”
在京城最大“绿肺”——温榆河公园,18条市政道路眼下正开展设计建设。近日,由北京城市规划院、园林古建院、市水利设计院、弘都院、林业大学等专业团队组建的规划技术工作营,已经完成了【详细】
《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施行
《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今年5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杭州市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制定实施的有关情况,提出将扎实推进湿地保护和修复,全力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详细】
同济大学风景园林专业女生留学归来后当厨师
有人问小迪,985毕业做厨师不会感觉亏了吗?小迪说“标签也许可以带给人暂时的光环,但它不该定义你。”小迪说她喜欢做料理,因为看到吃了自己做的食物感到幸福的食客会觉得很幸福【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