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投资环境建设的六项创新(图)

2008-01-11 08:00:00    作者:jojo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

伊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博士后导师 柏晓东
  伊春地处祖国东北边陲的小兴安岭腹地,行政区划面积达3.3万平方公里,林业施业区面积达4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高达83.4%,为全国之最。开发建设50多年来,共为国家提供优质木材2.4亿立方米,贡献税收60多亿元,统配材差价300多亿元,创造了历史性辉煌,为国家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当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和牺牲,森林资源蓄积量较开发初期减少了56%,可采森林资源消耗了98%。

  面对巨大困难,自200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科学定位,站在保护国家生态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站在为伊春历史和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坚定不移地确定了“生态立市”的核心战略,鲜明地提出了“再困难也决不向林子伸手,再困难也决不以拼资源换取暂时利益,再困难也决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三个决不”原则,并坚持以严管资源、停伐红松治标,以林权改革、经济转型治本,使伊春从此走上了标本兼治、健康良性的发展之路。作为政府创新,几年来伊春市政府率先实施了六项创新。通过政府创新,不仅在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而且在提高城市竞争力和促进国有林区经济可持续增长、生态与社会和谐发展方面的作用明显: 

  第一项创新,在中国国有林区自主、自觉、自律地竖起了严管资源的大旗。自2003年以来,伊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持之以恒地推进了“严管林”,严厉打击了超限额采伐、毁林盗伐、偷拉私运等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使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得到了根本性遏制。同时,在北部农林交错地区探索引入了利益驱动机制,跨地区、跨身份吸收当地农民参与森林管护经营承包,使该区域林政案件和火警发生率均下降了80%以上,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通过几年来的严管林,使伊春于“十五”的后三年在全国国有林区中唯一地实现了森林资源的良性消长循环,年均净增长达到500万立方米以上。

  第二项创新,在中国国有林区主动全面停伐了天然红松林。虽然我们主动牺牲了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年均直接减少地方财政收入1.6亿元,但却保住了联合国确定的珍稀树种,保护了国家的生态、世界的生态,赢得了国家领导人、国内外林业专家、联合国环保组织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第三项创新,在中国国有林区启动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06年4月29日,在乌马河林业局乌马河经营所敲响了中国国有林权改革第一槌,历史性地打破了国有林业国有国营一统天下、产权虚置的传统僵化格局,划时代地将国有林业引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成为了中国林业发展史上一开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历史性事件,被评为2006中国改革十大案例奖。目前,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8万公顷试点林地的承包经营工作已全面完成,改革的综合效应正在日益显现。其中最核心、最根本的变革就是真正触及了产权,将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交给职工,一定50年不变,而且可以转让,可以继承,从而把职工的利益、职工的积极性和国有林区造林、营林的事业完全融为一体,真正实现了“山定主、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为国有林业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安排。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上曾特别强调指出:“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国有林区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对深化林业体制改革,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回良玉副总理对改革试点一直高度关注,鼎力支持,去年9月20日,他在中南海专门召见伊春市长许兆君听取伊春国有林权改革汇报时强调:“我们要支持改革地区,支持改革人员,要给予伊春改革成本。国有林区是中央的一块‘心病’,伊春改革试点是一缕‘曙光’,改革成功了,国有林区就将成为财源之地、财富之地。你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啊!”今年2月16日,他又做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希望我们“继续坚持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强化政策指导和服务引导,严格按照现代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的新模式,既要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又要拓宽林业职工就业渠道和培育发展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以使林地产出率提高、林区繁荣、林业职工富裕。”回副总理的批示,不仅对伊春林权改革试点工作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更让我们感到,伊春国有林权改革作为引领整个国有林区改革发展的一面旗帜、一个方向,被国务院领导寄予了厚望。我们将继续按照“远封近分”的长远战略规划,积极向国家争取扩大试点,争取在2-3年内使试点面积扩大到100万公顷,即把300万公顷封起来,以生态建设为主,继续实行国有国营;把100万公顷商品林承包给个人和战略投资者,实行产业化经营,在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为国家贡献生态效益,进而使国家得生态、企业卸包袱、职工得收益、社会得稳定的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第四项创新,被国家确定为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城市。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资源型城市转型,加快了结构调整、主辅换位步伐。重点培育和打造了木材精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特色种养与加工、冶金及矿产开发、绿色能源等5大接续替代产业,构建了多元推进、多轮驱动、多点支撑的新型林业产业发展格局。2006年,全市5大接续替代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达到70%以上。与此同时,我们还紧紧抓住林业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对上反映和争取,正在逐步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政企分开、政企合一区(局)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林区棚户区改造等一系列问题,使伊春这座全国重要的林业城市迸发出了新的活力。

  第五项创新,抓好招商引资与现代化园林城市建设的协同发展,在中国城市中伊春率先被联合国相关组织评为“世界十佳和谐城市”、“城市森林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范例”。2007年6月在维也纳举行的2007联合国全球论坛上,会议组委会、联合国友好理事会,世界和谐基金会为“世界十佳和谐城市”颁发了奖牌和证书,由于伊春在公共服务与管理上的创新思想,在严管资源、停伐红松、保护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赢得了评选委员会专家的认可,与巴黎、柏林等共同获得了“世界十佳和谐城市”称号,伊春是唯一获此殊荣的中国城市。

  会上,联合国经济社会事务部公共行政局长还为我市颁发了入选联合国纲要示范城市证书,这也是第一个中国城市得到这一荣誉。会议期间,市长许兆君受到了联合国常务副秘书长米基罗的接见,并与他一起敲响了象征和谐的“世界和谐钟”。

  第六项创新,结合中国小兴安岭这座林城的实际,伊春市委、市政府提出:全面建设生态良好、产业发达、体制先进、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的社会主义新林区,整体推进林区经济转型,促进林业资源型城市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并着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和“绿色生命工程”为核心,建设生态良好的新林区;以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攻方向,建设产业发达的新林区;以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为动力,建设体制先进的新林区;以提高林区群众收入水平和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建设生活富裕的新林区;以完善中心城功能和加快小城镇改造为带动,建设环境优美的新林区;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民主法制水平为保障,建设社会文明的新林区。我们通过抓生态保护、经济转型、体制改革、关注民生等方面工作来确保党代会确定的总体目标的实现。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红松保护行动不断深化,国有林权改革试点的示范效应不断放大,经济转型步伐进一步加快,人民群众生活进一步改善,伊春开始走上了标本兼治、科学发展的道路。

  几年来,伊春还相继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改革十大创新案例、中国人居环境范例、中国最佳避暑胜地、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城市、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城市、全国绿化先进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进入了发展的重要历史拐点和战略机遇期,鲜明地树立起了“生态的城市,改革的城市,活力的城市,发展的城市”的崭新形象,初步探索并创造出了国有林区以严管资源为基础、以林权制度改革为先导、以经济转型为主要内容的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

  今天的伊春,正坚持把大森林作为城市发展的灵魂来守护和发展,伊春将全力当好全国生态建设的“排头兵”, 力争通过三十年左右的时间还祖国一个完整的小兴安岭,切实使这块珍存的“祖母绿”焕发出更加迷人的异彩;今天的伊春,正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城市发展的引擎,伊春将全力当好全国国有林权改革的“领航者”, 不断增强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先导性、典型性和推广性,为全国国有林业改革与发展积累经验,探索新路;今天的伊春,正坚持以建立森林生态保护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出路,全力推动城市资源、产业、政策有效融合,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共进,致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生态园林城市、世界级的现代化森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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